摘要: 中国风险综合管理机构体系现状 中国风险综合管理机构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风险的应对体系。例如,在核安全领域,我国建立了国家、省市自治区和核电站三级管理体制,实行“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
中国风险综合管理机构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风险的应对体系。例如,在核安全领域,我国建立了国家、省市自治区和核电站三级管理体制,实行“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工作方针,确保核能生产安全。
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还在不断调整和更新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如前文所述,2003年SARS危机爆发后,国务院办公厅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小组,把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作为国务院工作的一个重点。
除上述政府部门开展的风险管理活动外,部分民间组织和学术机构也积极参与了风险管理工作。目前,依附于各级政府系统之下,已形成了十分庞杂的各种形形色色的与风险管理有关的机构。专业、非专业、专职、非专职、沾边带线的人员众多,国家和社会每年在这一领域的投入也十分惊人。然而,我国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水平并不高。主要表现为重大恶性风险事件不断,国家基本的抗风险能力和潜在风险源并不明了,每年因为风险事件的损失巨大。例如,作为一个正常年份的2005年,仅自然灾害的直接损失就高达2042亿元!根本的问题是,我国现有的风险管理机构大多不是责任型机构,更象是某种利益机构。争经费、争项目是众多机构的首要任务。踏踏实实地从事风险管理的工作,反倒是很难的事。
我国的国家减灾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是一个中央政府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协调机构。该委员会的原名是“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现名,其办公室设于民政部,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救灾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