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

地理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


发布日期: 2017-01-23 更新日期: 2017-01-23 编辑:zhangxiang 浏览次数: 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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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体系通常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地理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按照效力不同,包括宪法的相关规定,法律包括刑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测绘法等的相关规定,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

法律体系通常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地理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按照效力不同,包括宪法的相关规定,法律包括刑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测绘法等的相关规定,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测绘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如《江苏省测绘条例》、《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部门规章如《外国的组织和个人来华测绘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如《江苏省测绘市场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以重复使用的含有一定行政管理措施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最后是国际法,即为谋求国际间地理信息安全的执法合作,由我国发起或参与的和其他国家共同制定或认可的缔约国之间平等适用的法律,包括公约、条约、协定等。完善我国地理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要使不同效力层次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之间和谐有序,整个体系和各个单行规定之间结构严谨、体例科学合理而又独具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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