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在促进数据共享方面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完善的法律保证制度,例如以信息自由法、版权法、档案法和隐私法等为主的立法工作非常健全,针对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和服务等问题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文。 美国从1990年开始就成立了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协...
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在促进数据共享方面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完善的法律保证制度,例如以信息自由法、版权法、档案法和隐私法等为主的立法工作非常健全,针对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和服务等问题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文。
美国从1990年开始就成立了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协调联邦部门间地理信息的共享和应用,FGDC的任务是致力于美国国家地理空间数据标准的研究制定,以便使数据生产商与用户之间实现数据共享,从而支持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FGDC的各分委员会和工作组在与私营企业、非营利组织、学术界以及国际团体的不断协商与合作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地理空间数据的内容、梢度和地理空间数据的转换等大fi标准,制定并实施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计划。2009年美国政府建立了旗舰级一站式数据下载网站Data.gov,专门用于发布联邦政府掌握的数据,其中包含了海量的地理空间数据。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则是旨在通过数据网络服务规范和标准,使地理信息可以在欧盟范围内以可互操作的方式进行共享,INSPIRE基于各成员国已有的空间信息设施建设,是地理空间信息生产、共享、商业化应用的基础,特别是在箱要把欧洲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相关事务的情况下,INSPIRE可提升欧盟决策制定和执行的能力。
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得越多、数据类型越丰富、数据用户越普遍,对信息的理解和分析也就会越加深入,才能最终形成人人都需要、人人都可贡献的地理知识。但是我国目前的各种地理信息资源,普遍具有分散化存储和管理、数据介质和格式异构等特点,它需要通过一个公共的平台来实现不同数据源的集中 (包括逻辑集中与物理集中)与共享。这个平台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1)解决跨地区多尺度地理信息资源集成问题: 建成互联互通的一体化地理信息资源库,用信息化技术消除分级管理、部门利益造成的信息孤岛和数字鸿沟。
(2)提升地理信息服务的水平:改变地理信息服务方式,将提供数据变为提供一站式的7X24小时在线地理信息综合服务,解决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技术难度大、建设成本高、开发周期长、动态更新难等问题,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3)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 建设公众服务平台向市民提供权威公益性地理信息服务,向企业提供增值开发环境,消除因数据涉密造成的地理信息公共应用瓶颈。
(4)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合理的共享促进机制和办法,通过分建共享和协同服务,真正推动测绘部门、专业部门、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及应用。
为了解决地理信息行业存在的信息孤岛现象,当时的国家测绘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曾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加快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国家测绘局在《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 中更是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而最新的目标任务是到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市、县(市、区) 数宇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任务,构建统一、权威和标准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从2006年第一个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字潜江”开始建设至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分批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遴选出300多个地级城市、100多个县级市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该框架的建成与运行,进一步拓展了地理信息服务的广度,为各行各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地理信息服务,改变了测绘服务模式,提高了测绘保障服务水平,促进了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统筹开发利用,将地理信息服务从数据提供延伸至知识挖掘,对促进城市的科学决策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虽然许多城市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 目标中都强调信息的公众服务,但其总体服务对象仍然是电子政务,也就是地理信息是为当地政府所属的政务部门服务的。同时由于我国现行的地理数据保密要求及技术措施,使得服务电子政务的框架地图与服务于公众的电子地图在数据内容上有较大差别,不能适应直接为公众的日常生产生活服务。为此,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开始从国家层面推动地理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工作,其标志是2011年1月18日正式上线的“天地图”网站,它是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公众版。“天地图”的目的在于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提高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改进这类信息成果的服务方式,更好地满足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并服务社会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