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中国民国时期行政区划在线地图来源于《中国现代史地图集1919-1949》,本地图的比例尺为1:35000000,主编为武月星,并由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
《中国现代史地图集》是指1919年五四运动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 中国历史,它是中国通史的一部分,主要是记述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历史。这段历史内容极为丰富,事件和问题既广又多。运用地图、文字说明和照片等相互结合的形式,准确地将其反映出来,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大工程。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7年4月18日成立。8月19日,武汉国民党中央扩大会议决定“即日迁都南京”。1928年国民政府举行“二次北伐”,6月初进占北京(旋改称北平),奉张北京政府垮台。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三省易帜。此前,新疆及西南各省均通电拥护国民政府。至此,国民政府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计有省区30个,特别市4个。
1928年10月,中国国民党宣布,中华民国军政时期结束,进入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 (闭会后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国民政府行使政权。10月8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 国民政府“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由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五院组成。国民政府实行省、县两级制。
1928年行政区划直隶、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奉天、吉林省、黑龙江省、绥远省、热河省、察哈尔省、外蒙古、川边地区、西藏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