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春秋时期郑国的政治制度

中国春秋时期郑国的政治制度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2 编辑:zhangxiang 浏览次数: 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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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官职称谓 郑国的少正(鲁国似也有此官),有时是“卿官”。有马师,似是管兵马库的官(鲁国也有此官)。有褚师(宋、卫也有此官),是掌市的官。 春秋时期 国君之下有“卿事(士)寮”、他们执掌着国家的大政。“卿事寮”之下有“诸尹”,“诸尹”之中最高的似为“大史寮”,似...

官职称谓

郑国的少正(鲁国似也有此官),有时是“卿官”。有马师,似是管兵马库的官(鲁国也有此官)。有褚师(宋、卫也有此官),是掌市的官。

春秋时期

国君之下有“卿事(士)寮”、他们执掌着国家的大政。“卿事寮”之下有“诸尹”,“诸尹”之中最高的似为“大史寮”,似不止一人。又有“尹氏”、或称“内史尹”,或“作册尹”等(“太师”似亦即此官),他们都是执掌典册诏命之类的大官。又有“大保”,官阶也甚高。有“冢宰”和“宰”,似是掌王室家事的官。有“宗伯”,亦称“大宗”,是掌礼仪的官。“大祝”,是掌祭祷的官。有“冢司土(徒)”,是掌土地徒役的官。“司马”,是掌军赋的官。“司工(空)”,是掌建筑工程等事的官(司徒、司马、司空古或称为“三事”,职位很是重要)。三司之外有“司寇”,是掌刑狱警察等事的官,地位较低。又有“师氏”、“亚旅”、“虎臣”,是掌军旅的官。有“趣马”,是掌马的官。“膳夫”是掌王食和出纳王命的官。此外又有“里君”,似是地方之长。

郑国六卿为:当国(上卿)、为政(次卿)、司马、司徒、司空、令正。不设为政以司马为次卿时,第六卿为少正。郑的公族势力极大是个公族执政的国家,异姓都不强盛。郑国真称得起是当时盛行亲亲主义的模范国家了。自七穆掌权,郑伯就成为春秋诸侯中最没有权力的国君。这种形势的造成,是由于在位时间最长的郑文公“逐群公子”,加之此前昭、厉争立,三君被弑,致使公族无人,穆族坐大。春秋后期,郑国上卿由罕氏世袭。子产等人为政,并无实权。子产之所以能够有所作为,一是有罕虎支持,二是不得罪驷、丰大族。

变迁

郑国因近于周室,保守周制,也是个公族执政的国家。当春秋后半期,郑国因连受晋、楚两国军事和经济上的压迫,弄得民穷财尽,盗贼蜂起,甚至戕杀执政,威劫国君。同时卿族专横,互相嫉视,内乱迭起。所以郑国的内政比较他国格外难治。幸而“时势造英雄”,出来了一位很能干的政治家叫做子产,由他来勉强维持危局。子产也是公族出身,是子国的儿子。 子国殉了国难,他嗣位为大夫。因为他特别能干,被执政子皮看中了,把大权交给了他,委托他治理艰难的国政。他细心观察当时的国势,任用贤才,善修辞令,以应对诸侯。宽待贵族而以猛治民,严禁寇盗。同时开放舆论,以集思广益。他先后曾定出了三种重要的制度:第一是划定都鄙的制度,制定田疆,开浚沟洫,设立五家为伍的保甲制度。

第二是创立丘赋的制度(据说一百四十四家为一丘,每丘出兵赋若干,这与鲁国的改制相同),以增加国赋。

第三是铸造刑书,以镇压奸民。这第一点可以说是整理乡制,开发农村;第二点可以说是充实军备;第三点是成文法的公布。这三点都是针对当时郑国情势而建立的,是一种近于后世法家的政治计划。

成文法

晋国古都鲁昭公六年,郑子产铸造刑书,公布国中,这是成文法典的初次公布。

春秋末年似乎又有私家制造刑律的事,如鲁定公九年,郑执政驷歂杀了法律家邓析,却施用了他所作的竹刑。“竹刑”大约也是一种刑书,把条文写在竹简上的。据传说:邓析是一个擅长颠倒黑白、混乱是非的恶讼师,同时他又是一位大哲学家。

最有名的,是郑国的大夫子产。他既博学多能,又能破除迷信,他曾经说过“天道远,人道迩”的话。他首先打破了一部分封建制度下的旧习惯,他的思想比出世稍后的大圣人孔子还要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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