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北朝时期北魏的中央制度

中国南北朝时期北魏的中央制度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3 编辑:zhangxiang 浏览次数: 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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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制度 封建制 民族歧视 相关链接 中央制度 封建制 北魏建国后,其社会跃入封建制,生产力逐步发展。但在统治方式上,北魏前期仍然保留着浓厚的奴隶制残余,特别是在统一北方以前,继续将战争中掳掠的人口没为奴婢,赏赐给诸王贵族和有战功者,从事农业和手工...

中央制度

封建制

北魏建国后,其社会跃入封建制,生产力逐步发展。但在统治方式上,北魏前期仍然保留着浓厚的奴隶制残余,特别是在统一北方以前,继续将战争中掳掠的人口没为奴婢,赏赐给诸王贵族和有战功者,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劳动。赋税方面,在推行宗主督护制的地区,平均每户每年的户调是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外加地方征收的调外之费帛一匹二丈。且任意增加临时征调,动辄每户要交三十、五十石粟。当时官吏没有正式的俸禄,贪污、贿赂、高利贷公行。太武帝统治期间,大将公孙轨到上党,去时单马执鞭,回来则从车百辆。

民族歧视

拓跋统治者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在战争中,被驱迫当兵的各族人民在前冲锋,鲜卑骑兵在后驱逼。太平真君十二年,太武帝围攻盱眙时,写信给刘宋守将臧质说,攻城的都不是我鲜卑人,你杀了他们,免得他们将来造反。北魏为了镇压其他民族的反抗,在氐、羌、卢水胡等族聚居的地区设置军镇,进行严厉统治。魏律规定犯谋反大逆者,亲族男女不论少长全部处死,甚至还在实行原始的车裂法。仅国史一案中,被灭族的北方汉族大姓就达千余人之多。

北魏前期落后的统治方式,引起各族人民连绵不断的反抗斗争。其中规模最大的,是太平真君六年九月,杂居在今陕西、山西等地的汉、氐、羌、屠各等族人民在卢水胡人盖吴领导下于杏城爆发的起义。诸少数族和汉族被压迫人民争相响应,起义军很快发展到十余万人,东起潼关,西至陇西。一年后,起义虽被太武帝亲自率军镇压而失败,但各族人民的共同斗争促进了民族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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