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中期封建社会城市的总体规划

我国古代中期封建社会城市的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27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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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总体规划 规划内容 相关链接 总体规划 规划内容 1.城市总体布局应遵循区域宏观规划要求,结合城市自身具体条件,作出最佳布署,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在区域城市群体组织中,所应承担的分工职能,并宜有利于强化与周边城际之间的配合协调. 2.基于上述要求,城市...

总体规划

规划内容

1.城市总体布局应遵循区域宏观规划要求,结合城市自身具体条件,作出最佳布署,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在区域城市群体组织中,所应承担的分工职能,并宜有利于强化与周边城际之间的配合协调.

2.基于上述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应结合自身地理特征,以及交通、资源等条件,并联系与周边城市之配合协调关系,确耷城市本体之发展方向,为进一步发展准备条件。

3.继承前期封建社会城廓分工规划体制传统,以城为政治活动区,廓为经济活动区,并兼充城之外围防护。

如城市规模不大,倘不建外廓,则可本此规划体制概念,将两个活动区分别布置在城内,视城之主导职能,确立两区的主从关系。

如城市规模大,若不建外廓,可以发展郊区卫星市镇方式,取代外廓功能,既可防止城市恶性膨胀,也有利于加速郊区城市化进程。

4.城廓配置形制,并无定制,视具体情况而定。大抵以环套及并列两种形制为主。倘个别城市具体条件和要求均属特殊,亦可特殊处理。

5.采取传统的以宫为中心的分区规划结构型式,作为城市总体布局的基本模式。按城市类型,本此规划概念,分别确立城市主体,建置城市中心区,以为全盘规划结构的核心。其他分区,则按各自功能和城市主导职能要求,本一定的规划秩序,分别布署在中心区周围,通过城市交通系统的联络,组合而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宫是国都城主体,即以此为中心,按营国制度之“前朝后寝”、“左祖右社”、“三朝三门”等有关宫廷区的具体规划制度,结合主要官署,建立以“宫城区”为核心,“宫前区”为前导的城市中心区——宫廷区。本营国制度的“择中立宫”之制,以儒家的“以高为贵”礼制观念,在城之中部择高亢地带布署“宫城”。据营国制度以“宫矩为城矩”的传统,以“宫城”之南北中轴线作为全城规划结构主轴线,其他分区,则按功能,沿此轴线,环城市中心区布列,这便是中期封建社会所继承传统的国都城总体规划结构的基本格局。

其他类型城市,则按各自主导职能,或以地方行政治所为主体,如州、郡、县城;或以市为主体,如工商业城;或以军事首脑指挥部为主体,如边寨城。分别建立各自中心区,参照国都城总体规划结构基本格局,来规划整个城市。

6.由于封建城市兼具政治经济双重职能的特性,在城廓分工的总体规划结构中,应按城市性质确立城廓的各自主体和两者的主从关系。和前期封建社会一样,例如国都城及地方治所城,则以宫或地方治所为城之主体,市作廓之主体。因城市之主导职能为政治据点,故整个城市“城”当为主,“外廓”只不过是依附于“城”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城市分区布署,应遵循总体规划要求,按礼制与经济规律相结合的规划秩序,并充分利用地形及妥善处理各分区的相互配合关系,作出合理安排。城市总体规划应适当展望未来前景,合理评估城市的发展需求。在城市规模、分区布署、道路设计、城池建设、规划用地等方面,均须预为筹划,以备日后调整和扩展。城市的扩展,一般可采取适当扩大城址,或者加建外廓的方式,以满足需求。大城市则宜以发展郊区卫星市镇为主,以防城市过度扩张的弊端。

以上几条,可算是中期封建社会城市本体总体规划制度的主要内容。进入晚唐,因城市经济迅速发展,以往市坊区分规划体制及市坊规划制度,正处于积极变革中。新的市坊有机结合规划体制,渐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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