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城市的居住分区规划、形制等问题

古代城市的居住分区规划、形制等问题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22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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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市形制问题 《管子》涉及城市形制的论述,主要有以下两条。 由于春秋战国时期正值社会大变革时代,战争频繁,社会亦动荡不安。因此,《管子》对城市形制着重强调设防,“大城不可以不完,郭周不可以外通,里城不可以横通”(《管子•八观篇》),要求采取高度的...

城市形制问题
管子》涉及城市形制的论述,主要有以下两条。
由于春秋战国时期正值社会大变革时代,战争频繁,社会亦动荡不安。因此,《管子》对城市形制着重强调设防,“大城不可以不完,郭周不可以外通,里城不可以横通”(《管子•八观篇》),要求采取高度的封闭形制‘,以确保城市安全。

《管子》认为城市建设应“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乘马篇》)。换言之,即城之形制应该充分发挥城址的地利条件,按地形实际情况而定,不必强求形式上的规整,打破了以往井田规划概念的约束。

居住分区规划问题
《管子•大匡篇》:“凡仕者近公,不仕与耕者近门,工商近市”。这是《管子》所提出的居住分区规划主张。文中之“公”,应理解为国都的宫廷区,或者城市的行政区。“门”,房玄龄释为“外门”。因“不仕与耕者当出入田野,故近于外门。”

这种居住分区规划,实系按职业组织聚居,各就从事的职业之便,划地分区而居,以达到“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小匡篇》)的要求。《管子》以为,“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乱。”因而主张按职业分区聚居,不使杂处,以便子袭父业,职业世袭化。以此安定四民,巩固立国的基础。如此,不仅有利于发展国家经济,也可有助于安定统治秩序。

《小匡篇》虽未明显提及分阶级聚居问题,实质上在阶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职业是有贵贱之别的。可见按职业分居也就包含有分阶级聚居的含义。其所以突出职业,显然与封建经济发展,社会分工日趋专业化,这个新的动向是密切相关的。

庚、里制问题
“作内政而寓军令”(《小匡篇》),是《管子》所提出的里制规划理论。因此,里的编户组织应与军制相结合,以达到“卒伍政定于里,军旅政定于郊”的要求。具体编户组织为:“五家为轨,五人为伍,轨长率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戌,里有司率之。四里为连,故二瓦人为年。连长率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率之。五乡一师,故万人一军 ”(《小匡篇》)》

据上述,这种编户组织以五家为基本单位——“轨”,相应的军制为“伍”,以五十户作基本组合单位——“里”,其对应之军制则为“小戎”。而后依次递进,直至万户为一“军”。这种里制与军制相结合的里制规划,实系继承宗周传统而来的。不过宗周系据车战为基础之军事组织,以二十五户为一“闾”(“里”),而《管子》却发展到以五十户为一“里”。这个变化,看来与城市人口增多以及军事组织的变革是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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