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9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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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春秋末年: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   ①含义:“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实有亩数收税   ②实质:承认土地私有制   ③影响:标志着井田制的瓦...

1、春秋末年: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
  ①含义:“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实有亩数收税
  ②实质:承认土地私有制
  ③影响: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转变

2、汉朝:编户制度
  ①含义: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当时农民的负担有:田租(土地税)、人头税、更赋、徭役、兵役等
  ②特点: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③影响:
   a、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
   b、编户齐民赋税沉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活

3、隋唐:租庸调制
①原因:
a、吸取隋亡教训;b、唐初政局混乱,经济衰败,财政困难,减轻人民负担,缓和阶级矛盾,成为当务之急。
②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③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④内容:
   a、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的谷物,叫做“租”
   b、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
   c、不去服役,可用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⑤作用:
   a、保证农时,赋役负担相对较轻,许多荒地开垦出来
   b、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证,府兵制巩固,国家富强起来

4、唐中后期两税法
  ①原因:
   a、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b、为解决财政困难,实行两税法
  实行: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②内容:
   a、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b、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③作用:
   a、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c、扩大了税源,增加了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d、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
  ④局限:
   a、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
   b、大地主隐瞒财产,把赋税转嫁到农民身上,政府征收额外杂税,农民负担沉重
   c、不可能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挽救唐朝的统治危机
  ⑤地位:两税法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奠定了唐后期到明代中叶赋税制度的基础。

5、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①募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 作用: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②方田均税法内容: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收取赋税 作用: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增加了国家的田赋收入
  ③实质:是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

6、明后期:张居正一条鞭法(1581年)
  ①背景:
   a、明朝中期,农民赋税负担过重,阶级矛盾尖锐,国家财政困难;
   b、旧的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②目的: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增加政府收入,挽救统治危机
  ③内容:
   a、赋役合并,征收银两
   b、役银入亩,丁亩分担
  ④意义: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a、纳银代役——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弛
   b、赋役征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7、清: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①措施:
   a、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b、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②影响: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减少,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理解:这一制度的实行,部分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杜绝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隐瞒人口的现象,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有利于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又有利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赋税规则的简化,有利于政府征收,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
 小结:
 1、以税种来分类: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有: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初税亩、相对而衰征、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2、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特点
  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②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③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④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⑤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1、春秋末年: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
  ①含义:“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实有亩数收税
  ②实质:承认土地私有制
  ③影响: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转变
 2、汉朝:编户制度
  ①含义: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当时农民的负担有:田租(土地税)、人头税、更赋、徭役、兵役等
  ②特点: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③影响:
   a、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
   b、编户齐民赋税沉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活
 3、隋唐:租庸调制
? ①原因:a、吸取隋亡教训;b、唐初政局混乱,经济衰败,财政困难,减轻人民负担,缓和阶级矛盾,成为当务之急。
  ②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③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④内容:
   a、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的谷物,叫做“租”
   b、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
   c、不去服役,可用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⑤作用:
   a、保证农时,赋役负担相对较轻,许多荒地开垦出来
   b、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证,府兵制巩固,国家富强起来
 4、唐中后期两税法
  ①原因:
   a、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b、为解决财政困难,实行两税法
  实行: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②内容:
   a、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b、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③作用:
   a、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c、扩大了税源,增加了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d、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
  ④局限:
   a、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
   b、大地主隐瞒财产,把赋税转嫁到农民身上,政府征收额外杂税,农民负担沉重
   c、不可能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挽救唐朝的统治危机
  ⑤地位:两税法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奠定了唐后期到明代中叶赋税制度的基础。
 5、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①募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 作用: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②方田均税法内容: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收取赋税 作用: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增加了国家的田赋收入
  ③实质:是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
 6、明后期:张居正一条鞭法(1581年)
  ①背景:
   a、明朝中期,农民赋税负担过重,阶级矛盾尖锐,国家财政困难;
   b、旧的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②目的: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增加政府收入,挽救统治危机
  ③内容:
   a、赋役合并,征收银两
   b、役银入亩,丁亩分担
  ④意义: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a、纳银代役——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弛
   b、赋役征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7、清: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①措施:
   a、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b、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②影响: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减少,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理解:这一制度的实行,部分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杜绝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隐瞒人口的现象,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有利于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又有利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赋税规则的简化,有利于政府征收,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  小结:  1、以税种来分类: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有: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初税亩、相对而衰征、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2、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特点   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②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③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④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⑤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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