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时期北京城衙署的分布

清代时期北京城衙署的分布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5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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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北京城内衙署的分布,是适应新统治政策与制度下对前朝的承继和变换。顺治元年,清朝定都北京。北京的都城管理制度伴随着满洲贵族的人关,与满洲贵族的八旗军事制度密切联系在一起。同时,吸收汉人的统治经验对于任何一个人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来说都是必然遵循的法则。在清朝前期...

清代北京城内衙署的分布,是适应新统治政策与制度下对前朝的承继和变换。顺治元年,清朝定都北京。北京的都城管理制度伴随着满洲贵族的人关,与满洲贵族的八旗军事制度密切联系在一起。同时,吸收汉人的统治经验对于任何一个人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来说都是必然遵循的法则。在清朝前期的管理中,北京城被人为地划分成旗人居住的内城(北城)和汉人居住的外城(南城)。这种民族隔离政策使同一座城市中出现满族制度和汉族制度的纠缠,以及两种管理系统的重叠。这种分隔政策直到清道光朝以后才逐渐松弛,满汉居住分隔的界限才有所改观。光绪末年实行新政后,清政府在管理方式上又进行了调整,近代化的城市管理机制才开始在北京出现。

清初顺治五年(1648)下移城令,驱汉人迁出内城,到外城居住。除寺院庙宇中居住僧道勿动,八旗投充汉人不令迁移外,凡汉官及商民人等,尽徙南城居住。同时规定,汉人可出入内城,但不得夜宿,而旗人领俸,不事生产,皆分配内城原明代遗留下来的宅院居住。故清京师城内行政区划分满城(北城)和汉城(南城)两种制度。北京内外城满汉分住的政策导致了清代北京城市居民户籍的不同管理。内城为京师八旗按旗址分区聚居,外城为没有旗籍的居民分散居住,另外散有几处旗兵营房。内城八旗居址又区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24个不同的居住区,存在着圈层结构。即满洲八旗居住在最接近紫禁城的内圈,蒙古八旗环绕其外,汉军八旗在最外圈。这种自内而外按旗分区而居的分布形式,有利于清代北京内城的户籍统计和管理。清代规定“八旗无分长幼男女,皆注籍于旗”。旗下置参领若干,参领下置佐领若干。佐领即为八旗户籍管理的基本统计单位。内城八旗的人口统计就是按照这种自下而上的模式进行。皇室户口的管理隶属于宗人府,采用宗室组织和八旗户籍两种方式,以宗室佐领和觉罗佐领为单位并人整个的八旗户籍体系。对于外城的居民,清朝沿用明代五城坊保甲户籍制的管理办法,将外城分成东西南北中五城区,每城有坊,各坊下设司坊官,分领坊内民事。坊下置牌,牌下有编户,从而形成北京外城的城、坊、牌层级户籍管理和户口统计系统。

清北京城内的中央官署机构多沿用明代建置旧址,大清门(原大明门)千步廊以东的官署位置基本未变,千步廊以西的官署变动较大。因清朝兵制不同,不设五军都督府,也废除了锦衣卫,所空闲之地一部分改建民居,另一部分则安置从宣内刑部街迁回来的三法司。大理寺、刑部、都察院自南而北,依次配置在原明朝锦衣卫的旧址。其北是太常寺和銮仪卫。隶属都察院的京畿道御史衙门、五城巡城御史,纂修法律的律例馆也相应迁至正阳门内,靠近刑部诸机构。体现出职能相近的衙署机构集中分布的意向。内阁公署、六科直房、军机处等与皇帝信息直达的机构均仍配置在紫禁城内。清代特设理藩院掌管蒙古、西藏、新疆和其他少数民族事务,建址于东长安街北、皇城东南角墙外。国子监、贡院、宝泉局等均一仍明署旧址不变。

清北京城官署机构的分布偏于东城的现象更加突出。即使在19世纪中叶以后,由于西方列强的侵入,清政府不得不同西方国家打交道而新设置一些机构,也首选东城的一些处所作为署址。譬如:总理各国通商衙门,咸丰十年(1860)恭亲王奕沂与英法联军谈判。“初定约时,借宛平县署东之嘉兴寺为办理交涉事务之所。”案:原记载有误!嘉兴寺位于宛平县署西边。后因进出宫廷不便,与诸大臣移于东城豹房胡同法华寺延见洋人,次年在此签订《北京条约》。定约后,将崇文门内东单牌楼东堂子胡同铁钱局公所改建为新址,额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即民国初年的外交部。再如:同治二年(1863)总税务司署由上海迁京,亦选址在东城台基厂中间路西柴火栏法国公使馆后身(今北京市政府所在地),除因该署为西人赫德主管,选地欲与英法使馆为邻,很重要的原由是便于与清廷官署往来。两例皆说明:清北京城官署机构多分布于东城,而平时进出紫禁城均由东华门一途,正是导致这种分布格局的根本原因。主管清京师地方行政事务的顺天府衙门仍设在安定门内交道口十字路口西北,沿用元、明旧署;顺天府儒学署在府学胡同,也是沿用明旧址;大兴、宛平二县署均在明朝县署的旧址办公。

清朝京师仍设五城察院,由满、汉各一人充巡城御史,中城、南城二巡城御史衙门均在正阳门西,下隶五城兵马司。掌缉查地方奸弊,整顿风化,职能类似后世的警察局。设正、副指挥、吏目各一人,因职有所分,故分置衙署。乾隆三十一年,东、南、西、北四城副指挥署移驻朝阳、阜成、永定、德胜四门外关厢,外城仅存南城正指挥署,设在清化寺街。移出城外的这些官房于民元以后多改作警察局的派出所。

清代外省派驻京师的官员,共十六人,隶兵部捷报处,称作“提塘”。掌递本省与各部院往来的文书,领送颁给各省官员的勅书,及州县印信。由督、抚于本省武进士、武举人及候补候选守备内拣选,咨兵部充补。光绪末年改隶邮传部。其官署位置如下:

直隶提塘在陕西巷路东;河南提塘在香炉营头条路北;山西提塘在棉花六条路南;山东提塘在裘家街;陕甘提塘在西河沿路南渭南馆;江南提塘在棉花头条路南;湖北提塘在西阎王庙街路西;江西提塘在椿树上二条路南;浙江提塘在贾家胡同;四川提塘在大外郎营路东;湖南提塘在保安寺街东口路北;福建提塘在麻线胡同周宅(借用私人住宅);广西提塘在大安南营路北;广东提塘在鲜鱼口豆腐巷路东;云贵提塘在香炉营头条路北。这十五个直省提塘在京城的位置均配置于前三门外,除广东提塘一处在前门大街路东鲜鱼口豆腐巷,其余皆在宣南。

总体观之,清代北京城内中央衙署的分布,基本沿用明朝旧址,而且更向皇城东南部集中,地方衙署视有清一代满汉分治体制的设立与弛废而改换,说到底是适应清朝统治政策与制度的需要,对前朝留下格局的承袭和变换。这种官署地缘格局甚至影响到王朝制度解体后的近一个世纪以来北京城市的生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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