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隋朝兵制的发展及形式

中国隋朝兵制的发展及形式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2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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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展及影响 形式 意义 发展及影响 沿袭和发展了西魏、北周府兵制。在皇帝直接统辖下,设立12卫府。每卫府统1军,置大将军1人,将军 2人;下辖骠骑府、车骑府,分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再下设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炀帝时,改骠骑府为鹰扬府,置鹰扬郎将,并取...

发展及影响

沿袭和发展了西魏、北周府兵制。在皇帝直接统辖下,设立12卫府。每卫府统1军,置大将军1人,将军 2人;下辖骠骑府、车骑府,分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再下设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炀帝时,改骠骑府为鹰扬府,置鹰扬郎将,并取消将军、都督等名号。军府按“中外相维、重首轻足”的方略,分置在京城及冲要地区。12卫除临时受命征伐外,平时主要担任京城宿卫和其他军事要地或重要设施的驻守。府兵与禁兵及其他军队相互为用,相互钳制,以便皇帝控制军队和维护全国统一。

形式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文帝对府兵作了重要改革。在代周前后曾下令将府兵将领赐胡姓的恢复本姓,军人也不再随从将领的姓氏;重新整理乡兵,将私家部曲收编为国家军队。开皇十年 (590),又颁布诏书,规定“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同编户。军府统领,宜依旧式。”(《北史·隋本纪》)军户编入民户,改属州县管辖,不再存在。但军人仍有军籍──“军名”,无论在军、在役或在家,凡军役范围内的事宜,均属军府管理。军人依均田令受田,免纳租庸调,平日生产,每年有一定时间轮番宿卫,战时出征,资装自备。在乡为农,在军为兵,实行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制度,这是隋朝及唐初府兵制的特点。

意义

隋朝常备兵约60~70万人,战时征募达 130万上下。炀帝时,大肆扩军,“增置军府,扫地为兵”(《隋书·食货》),还“募民为骁果”,而“骁果之家,蠲免赋役”(《北史·隋本纪》)。因此,“租赋之入益减”(《隋书·食货》),府兵制也遭到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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