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朝时期的学校状况

中国清朝时期的学校状况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9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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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朝时期的学校状况 清朝时期的学校状况 清承明制,并无教育儿童的初级学校。城乡多有塾师开设的私塾,教儿童识字、读四书,作应考入学的准备。富有的官员地主之家,则延请教师在家教授子弟,或设家塾,允许亲友的子弟来学。童生考入府州县学试四书文义和律诗。府学每年...

清朝时期的学校状况

清承明制,并无教育儿童的初级学校。城乡多有塾师开设的私塾,教儿童识字、读四书,作应考入学的准备。富有的官员地主之家,则延请教师在家教授子弟,或设家塾,允许亲友的子弟来学。童生考入府州县学试四书文义和律诗。府学每年录取生员定额四十名,州学三十名,县学二十名,取得生员(秀才)资格,即可应乡试。学校只是科举的准备,生员读书也只是为了中举得官。

朝廷专设的最高学府是国子监(太学),学员是贡生或监生。贡生有恩贡(庆典恩升的正贡)、岁贡(生员以年资升贡)、拔贡(自各省生员选拔)、优贡(优等生员入监)、副贡(乡试举人五名取副榜一名入监)、例贡(依例捐纳入监)六类。监生有荫监(文官三品、武官二品以上的子弟入监)及优监、例监三类。监生在国子监学习三年期满,可任通判、知县等官或参加科举考试。

学校与科举相联接,主要是培养官员。生员被视为未来的官员,因此在地方上也享有种种特权。进学为秀才,即可免除丁粮,州县官也要以礼相待。秀才犯法,须先请学政革籍(革除学籍)才能审处。各地生员恃有特权,多交结豪绅为非作恶。思想家顾炎武说:“今天下之出入公门以挠官府之政者,生员也。倚势以武断于乡里者,生员也。与胥吏为缘,甚有自身为胥吏者,生员也。官府一拂其意,则群起而哄者,生员也。把持官府之阴事而与之为市者,生员也。”(《顾亭林诗文集》文集卷一)进学生员不限年龄,从十几岁至六、七十岁,都可为生员。估计全国不下五十万人。科举不中或并不想参加科举考试,而只求拥有特权,以保身家的生员,据顾炎武估计约占十分之七,即三十五万人。各省每年送部的贡生、监生,往往并非优异,甚至目不识丁,只是“思得职衔,夸耀乡里。”秀才自称儒户,监生自称官户,在各地包揽钱粮,武断乡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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