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期的郡县制度和政区地名

秦朝时期的郡县制度和政区地名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8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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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郡县制度。从此,“郡”、“县”作为地名通名,在中国地名发展史上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郡县制度形成于战国时代。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11年),分天下为36郡。此36郡的设置,大致有三种来源: 1.因袭战国时代各国...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郡县制度。从此,“郡”、“县”作为地名通名,在中国地名发展史上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郡县制度形成于战国时代。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11年),分天下为36郡。此36郡的设置,大致有三种来源:

1.因袭战国时代各国的故郡®。燕国故郡有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赵国故郡有雁门、代郡、云中,韩国故郡有上党、三川,魏国故郡有上郡,楚国故郡有汉中。秦国原本有陇西、北地、巴、蜀四郡。以上共计凡16郡。

2.秦灭列国后以其故都改置的郡。如以魏之旧都安邑设河东郡,以楚国旧都郢、寿春置为南郡、九江郡,在赵国旧都晋阳设太原郡,又以赵都邯郸置邯郸郡,并于韩都阳翟设颍川郡、齐都临淄设齐郡。这样的郡有七个,最早的置于昭襄王二十一年(前286年),最晚的置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

3.秦在并吞六国过程中新置的郡。如昭襄王三十四年(前273年),在楚故地置南阳郡,始皇时又在魏故地置东郡、赵故地置巨鹿郡、楚故地置泗水、长沙、琅邪三郡。战国时期“七雄”之外如鲁、宋、越等国,虽早已灭亡,秦在取得这些故国之地后分别设置了薛郡、砀郡和会稽郡。秦始皇三十三年,攻取河南地、陆梁地而置为九原、南海、桂林、象郡四郡。共凡13郡。

以上三类秦郡,总共36郡。这是《汉书•地理志》的说法。但是,南海、桂林、象郡、九原系后置之郡,不应列入秦始皇二十六年的36郡之内。后人或补黔中、闽中、陶、河间四郡人数,或替以黔中、广阳、陈郡、闽中诸郡。实际上,正如谭其骧先生所说,秦郡之数不必拘泥于某一具体数目,秦朝在建国以后郡的建置有所增补,那是无可置疑的。

秦郡的名称,一部分沿用过去的国名、族名,如齐、陈、薛、代、巴、蜀等郡;一部分以方位得名,如南阳、渔阳、辽东、辽西、汉中、北地、东郡;一部分则与自然地理实体有关,如与水有关的三川、九江、泗水、颍川、河东,与山有关的有会稽、陇西、雁门、邯郸、砀郡、璃邪,与海有关的东海、南海,与黄土高原地形有关的则有上党、太原等郡。

秦朝郡下辖县。关于秦县数目,由于史料的缺乏,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说来大致有千把个。与县平级的政区通名还有“道”,是设在边区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政区,《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集解》引韦昭曰:“督道,秦时边县名。”发布于始皇二十年的云梦秦简《语书》中也有“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的话,则是秦置道级政区的明证。

秦朝末年,爆发了陈胜、吴广起义,各地义军蜂起云涌,天下大乱,最后的楚汉战争以刘邦的胜利、项羽自刎乌江而宣告结束,刘邦建立了西汉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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