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的数据标准

GIS的数据标准


发布日期: 2017-07-21 更新日期: 2017-07-21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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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规范和标准对数据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国家制定的规范和标准是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这不仅是国内信息交流的需要,也是国际信息交流的需要。随着GIS的发展,许多部门和单位都在纷纷建立自己的系统、发展自己的数据库。如果各管各的系统就会发现各个系统 之间...

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规范和标准对数据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国家制定的规范和标准是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这不仅是国内信息交流的需要,也是国际信息交流的需要。随着GIS的发展,许多部门和单位都在纷纷建立自己的系统、发展自己的数据库。如果各管各的系统就会发现各个系统 之间有许多是重复工作,浪费大鼂的人力和物力,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很多。例如,美国林务局从20世纪60年代 开始先后建立了9个不同的系统,但由于标准不同难以互换信息,造成了很大浪费。我国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由于各个部门之间 缺乏必要的联系和协调,对于科学的分类和统计缺乏严格的定义 和统一的标准,结果建立的系统数据组织杂乱、互不配套,图件参差不齐、难以相互利用,其浪费是可想而知的。为使数据库和信息系统能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实现数据共享,数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已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根据国家规范研究的基本技术规定和要求,数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数据表示要求有统一的定位系统。它包括地理坐标、网格坐标和投影坐标这三种坐标系统。国家规范组已建议我国 地理信息系统所配置的投影应与国家基本图系列所采用 的投影相一致。即1:10000至1:500000的比例尺图幅采用 高斯-克吕格投影为其输入、输出的基础,1:100万及更小比例尺的图幅采用等角圆锥投影。

(2)数据划分要有统一的数据分类标准,国家规范组建议信息分类体系采用宏观的全国分类系统 与详细的专业系统之间相递归的分类方案,即低一级的分类系统必须能归并和综合到高一级的分类系统中去。

(3)要有统一的分类编码规定和统一的数据格式记录标准和转换标准。对汉字数据也应有相应的标准。

目前世界上各种标准化组织很多,但是专门为GIS目的而设立的标准化组织并不多。目前从亊地理数据标准化组织和机构有:

  • 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0/TC211技术委员会为核心,包括中国在内的37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地理信息国际标准的制定。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建立数字化地理信息以及地理信息的对象结构标准;对不同用户之间、不同系统之间地理信息的表现、査询、处理、分析、共享、管理和传输方法提供标准。
  • 欧洲标准化组织CERCO,提出了包括30个国家参加的地理信息标准组织实施的G12000计划和EGII计划。
  • 美国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FGDC依据空间数据传输标准SDTS,负责实施美国国家空间基础设施计划NSDI,并通过不同的专题组、委员会发展地理空间数据的应用、发掘、收集和共李方案,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为全球空间信息基础设施GSD丨提供标准和技术准备。
  • 由70多个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软件厂商组成的OpenGiS协会OGC,提出为网络环境下共享不同类型地理数据和互操作的开放式协作标准,其主要任务包括:提供达到共享地理数据和操作的软件规范;交互式地理数据操作的标准界面;提供一个工业论坛以促进分布式地理数据处理的商业化合作开发;应用新技术标准,使地理处理在开放系统、分布式计算和组件结构等方面与之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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