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GIS标准体系表由总表(如下图)和标准明细表两部分组成。总表分为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是门类。整个标准体系共分为三个门类: 第一门类为基础通用标准,这类标准是制定各种标准时必须遵循的、全国统一的标准,是全国所有标准的技术基础和方法指南,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
GIS标准体系表由总表(如下图)和标准明细表两部分组成。总表分为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是门类。整个标准体系共分为三个门类: 第一门类为基础通用标准,这类标准是制定各种标准时必须遵循的、全国统一的标准,是全国所有标准的技术基础和方法指南,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和指导性;第二门类为专用标准,专用标准是针对全国GIS制定的,是全国所有GIS行业必须遵循的综合性基础标准和规定,是GIS标准化的技术基础和方法指南,适用于全国城市各部门、各机构的GIS建立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第三门类为相关标准,这类标准是指在整个GIS开发建设中需要直接采用的、与GIS密切相关的由其他行业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第二层次是类别。类别是由门类划分而成。整个体系共划分出20个类别。
3.第三层次是项目。项目是由类别扩展而成,每个项目是组成标准体系表的最小单元。每一项目均列入标准明细表中。
标准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本标准体系表只列人了一些目前可以预见的标准项目。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和时间的局限性,还有一些标准未能列入本标准体系表。为了保证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兼容性,本体系表应每隔几年调整一次,以作为调整标准编制计划和制定标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