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数据统一的数据采集原则

GIS数据统一的数据采集原则


发布日期: 2017-02-22 更新日期: 2017-02-22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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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GIS数据库中涉及到众多自然资源和经济统计部门的数据。它具有数据量大、数据种类繁多,空间定位数据和统计数据并存,数据随时更新且有共享性、利于信息传输、交换等特点。根据系统的目标和功能,要求系统、全面而准确地占有即可能多的有用数据,从应用急需出发采集数据。 在数...

GIS数据库中涉及到众多自然资源和经济统计部门的数据。它具有数据量大、数据种类繁多,空间定位数据和统计数据并存,数据随时更新且有共享性、利于信息传输、交换等特点。根据系统的目标和功能,要求系统、全面而准确地占有即可能多的有用数据,从应用急需出发采集数据。

在数据采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只采集、存储基本的原始数据,不存储派生数据,根据应用的频度、实现最小的冗余。如在采集、建立DTM时,只存储地形高程值,不存储派生出的信息,如坡度、坡向等地形因子。

2.各级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最基本数据,当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与它有矛盾时,以统计部门的为准。

3.统计部门未进行统计的指标,以各地最直接的专业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4.当上级部门和下级部门提供的数据有出入时,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

5.对未进行统计的数据,需经多个专家研究,取得与实际情况相符的数据。

6.地理底图应以最新出版的实测地图为准,专题图最好采用比例尺一致的区域系列图作为图形库的基本数据。

总之,要采集的是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和现势性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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