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要承担的责任

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要承担的责任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1-07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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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缴费来源有两个: 一是用人单位缴费;二是职工个人缴费。职工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如果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时,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减少;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息的累计金额也会相对减少,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缴费来源有两个:

一是用人单位缴费;二是职工个人缴费。职工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如果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时,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减少;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息的累计金额也会相对减少,如此一来,将直接导致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下降。因此,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对职工而言是直接利益的损害。

对2011年7月1日前发生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按照国家和政府的规定执行处理。个人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的仲裁监察部门投诉,经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情况属实,对应登记参保而不进行养老保险登记、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缴费基数、不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0条的规定征缴;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第13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处罚拒不执行,逾期仍拒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1年7月1日后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同样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相关行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社会保险法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的手段和方法。用人单位在经责令后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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